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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22年度高企认定奖补申报等|成都科技服务(内含7条信息)

时间:2024-03-01 21:02:24 文章来源: BOBAPP官网下载IOS

  为鼓励企业逐步的提升创新管理能力、持续开展技术攻关及产品研制,按照《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管理办法》(成科字〔2020〕23号),近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并且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工作。

  2.2022年重新认定通过且建立了研发准备金制度、设立了研发机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鼓励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修改,在业务处室审核前(对应项目状态:“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待业务处室审核”),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回修改;若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已受理”),项目负责人可电话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待业务处室审核”状态后,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改;撤回修改仅限申报期内,逾期不可撤回

  *预计高企奖补数量较大,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将委托成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协助完成“业务处室审核”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时至2023年6月20日17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逾期被退回的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如还未完成火炬年报和高企发展年报,请前往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平台填报,网址:

  查看申报通知原文、下载《区(市)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汇总表》等,请长按识别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2023年成都市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奖补项目,根据《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管理办法》(成科字〔2020〕23号)有关法律法规,项目资金由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实施拨付。近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就相关资金拨付事项发出通知。

  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于4月21日17:00前发送短信通知至立项单位项目负责人,短信内容有“确认收款证明”“更名申请”等链接。

  项目负责人点击确认“确认收款证明”链接,核实《收款证明》中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账号”“收款单位”等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如图1所示),再点击“PDF纸质材料下载地址”(如图2所示),形成带水印的电子版《收款证明》(如图3所示),下载打印《收款证明》后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如单位已更名,请先点击“更名申请”链接,完成更名(如图4所示)后再完成确认收款证明操作。

  项目负责人使用本人账号登录“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网址:),点击本项目对应的“项目名称”(如图5所示),再点击“查看pdf”(如图6所示),完成申报书下载。点击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如图7所示),再点击“附件清单”-“一键下载附件”(如图8所示),完成附件下载(提示:附件只需下载,不需要重新另外准备)。

  申报书及附件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由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按要求签章。签章要求统一如下:申报书“封面页”-“申报单位”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书“承诺书页(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书“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申报书“申报审查页”-“申报单位意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申报审查页”-“推荐单位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申报书“承诺书页(申报单位)”、“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申报审查页”需签署日期的,统一填写为申报书“封面页”-“填报时间”处相同时间。

  温馨提示:不清楚项目推荐单位的,可查看下载的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处(如图8所示);不清楚推荐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的,可在申报系统首页-重要提示-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文件中查看。

  完成签章的纸件申报书及附件装订成册后(一式一份),连同纸质《收款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一式一份),于2023年4月23日至5月12日(工作日9:00-17:00),递交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提示:纸质收款证明不与申报书一起装订)。

  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按照成功提交纸件材料的企业清单,将资金拨付到公司可以提供的银行账号。

  查看受理方式、受理结果如何在线查询确认、相关业务咨询方式及原通知全文等,请长按识别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智慧蓉城建设的指示要求及智慧蓉城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按照《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2〕64号),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拟组织申报2023年第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

  项目须符合《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2〕64号)关于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的要求。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1:1。

  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480万元(2023年拨付50%,即不超过240万元)。具体资助金额待项目申报后由专家论证确定。

  项目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

  *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修改,在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回修改

  *若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已审核通过(对应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或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已受理”),项目负责人可电话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待窗口审核”状态后,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改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市科技局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17时

  推荐单位、窗口、业务处室审核时,合规的项目出具“推荐/已受理”意见;不合规的项目出具“不予受理”意见。

  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查看支持方向、申报要求、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等申报详情,请长按识别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根据《四川省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川科高﹝2019﹞20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组织并且开展了2022年度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评审工作,62家企业备案为四川省瞪羚企业。

  通过科技厅审定备案的2022年度62家四川省瞪羚企业,每家企业获得后补助支持经费不超过80万元。

  (一)备案的瞪羚企业需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填写申领表。已注册过的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备案企业以单位账号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在线填报《四川省瞪羚企业后补助项目申领表》。

  查看项目咨询联系方式、下载《四川省瞪羚企业后补助项目申领表》等相关附件,请长按识别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近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出公告,我省2023年第三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于2023年4月6日公示,截至2023年4月19日公示期满,公示通过195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核发入库登记编号。

  根据《四川省省级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川科奖〔2020〕5号)的相关规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委宣传部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并且开展了2022年四川省第十四批省级科普基地的认定工作,于近日将2022年四川省第十四批拟认定的省级科普基地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20日至4月2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认定基地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科技厅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人才集聚高地和科学技术创新中心,吸引外国专家深入参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研究,进一步发挥外国专家服务创新驱动引领高水平发展的支撑作用,经研究,近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一批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外国专家研发项目需求,需求征集情况将作为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外国专家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重要参考。

  重点征集航空与燃机、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材料、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能源化工、节能环保、医药健康、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的项目需求。

  重点支持国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和事业单位、中央在川科研院所以及其它依托科学技术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一)项目周期。项目执行期2年,起止时间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

  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12日前将项目需求表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盖章件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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